背自第一椎两傍侠脊各——《针灸甲乙经》


  凡五脏之 出于背者,按其处,应在中而痛解,乃其 也。灸之则可,刺之则不可,盛则泻之,虚则补之。以火补之者,无吹其火,须自灭也。以火泻之者,疾吹其火,拊其艾,须其火灭也。

  ,在项第一椎下,两傍各一寸五分陷者中,足太阳、手太阳之会,刺入三分,留七呼,灸七壮。(气穴论注云督脉别络、手足太阳三脉之会。)

  ,在第二椎下,两傍各一寸五分,督脉、足太阳之会,刺入五分,留五呼,灸三壮。

  ,在第三椎下两傍各一寸五分,刺入三分,留七呼,灸三壮。(气府论注云∶五脏 并足太阳脉之会。)

  ,在第五椎下,两傍各一寸五分,刺入三分,留七呼,禁灸。

  ,在第七椎下,两傍各一寸五分,刺入三分,留七呼,灸三壮。

  ,在第九椎下,两傍各一寸五分,刺入三分,留六呼,灸三壮。

  ,在第十椎下,两傍各一寸五分,足太阳脉所发,正坐取之,刺入五分,灸三壮。(气府论注云∶留七呼。痹论注云∶胆、胃、三焦、大小肠、膀胱俞,并足太阳脾俞,在第十一椎下,两傍各一寸五分,刺入三分,留七呼,灸三壮。

  ,在第十二椎下,两傍各一寸五分,刺入三分,留七呼,灸三壮。

  ,在第十三椎下,两傍各一寸五分,足太阳脉气所发,刺入五分,灸三壮。

  ,在第十四椎下,两傍各一寸五分,刺入三分,留七呼,灸三壮。

  ,在第十六椎下,两傍各一寸五分,刺入三分,留六呼,灸三壮。

  ,在第十八椎下两傍各一寸五分,刺入三分,留六呼,灸三壮。

  ,在第十九椎下,两傍各一寸五分,刺入三分,留六呼,灸三壮。

  ,在第二十椎下,两傍各一寸五分,侠脊胂而起,刺入三分,留六呼,灸三壮。

  ,在第二十一椎下,两傍各一寸五分,足太阳脉气所发,伏而取之,刺入八分,得气则泻,泻讫多补之,不宜灸。(水穴注云∶刺入五分,灸三壮。自大肠俞至此五穴,并足太阳脉气所发。)

  ,在第一空腰髁下一寸,侠脊陷者中,足太阳、少阳之络,刺入三分,留七呼,灸三壮。

  ,在第二空,侠脊陷者中,刺入三分,留七呼,灸三壮。(《铜人经》云∶刺入三分,灸七壮。)

  ,在第三空,侠脊陷者中,刺入二寸,留十呼,灸三壮。(《铜人经》云∶刺入二分。)

  ,在第四空,侠脊陷者中,刺入二寸,留十呼,灸三壮。(《铜人经》云∶针入二分。《素问》缪刺论注云∶足太阳、厥阴、少阳所结。)

  ,一名利机,在阴毛骨两傍,督脉气所发,刺入八分,灸五壮。(气府注云灸三壮。)


背自第一椎循督脉下行——《针灸甲乙经》
背自第二椎两傍侠脊各——《针灸甲乙经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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