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十二——《宋史》


  ◎礼二(吉礼二)

  ○南郊

  南郊坛制。梁及后唐郊坛皆在洛阳。宋初始作坛于东都南薰门外,四成、十二陛、三壝。设燎坛于内坛之外丙地,高一丈二尺。设皇帝更衣大次于东壝东门之内道北,南向。仁宗天圣六年,始筑外壝,周以短垣,置灵星门。亲郊则立表于青城,表三壝。神宗熙宁七年,诏中书、门下参定青城殿宇门名。先是,每郊撰进,至是始定名,前门曰泰禋,东偏门曰迎禧,正东门曰祥曦,正西门曰景曜,后三门曰拱极,内东侧门曰夤明,西侧门曰肃成,殿曰端诚,殿前东、西门曰左右嘉德,便殿曰熙成,后园门曰宝华,著为定式。元丰元年二月,诏内壝之外,众星位周环,每二步植一杙,缭以青绳,以为限域。既而详定奉祀礼文所言:"《周官》外祀皆有兆域,后世因之,稍增其制。国朝郊坛率循唐旧,虽仪注具载圜丘三壝,每壝二十五步,而有司乃以青绳代内壝,诚不足以等神位、序祀事、严内外之限也。伏请除去青绳,为三壝之制。"从之。

  徽宗政和三年,诏有司讨论坛壝之制。十月,礼制局言:"坛旧制四成,一成二十丈,再成十五丈,三成十丈,四成五丈,成高八尺一寸;十有二陛,陛十有二级;三壝,二十五步。古所谓地上圜丘、泽中方丘,皆因地形之自然。王者建国,或无自然之丘,则于郊泽吉土以兆坛位。为坛之制,当用阳数,今定为坛三成,一成用九九之数,广八十一丈,再成用六九之数,广五十四丈,三成用三九之数,广二十七丈。每成高二十七尺,三成总二百七十有六,《乾》之策也。为三壝,壝三十六步,亦《乾》之策也。成与壝地之数也。"诏行之。

  建炎二年,高宗至扬州,庶事草创,筑坛于州南门内江都县之东南,诏东京所属官吏奉祭器、大乐、仪仗、法物赴行在所。绍兴十三年,太常寺言:"国朝圆坛在国之东南,坛侧建青城斋宫,以备郊宿。今宜于临安府行宫东南修建。"于是,遂诏临安府及殿前司修建圆坛,第一成纵广七丈,第二成纵广一十二丈,第三成纵广一十七丈,第四成纵广二十二丈。一十二陛,每陛七十二级,每成一十二缀。三壝,第一壝去坛二十五步,中壝去内壝、外壝去中壝各半之。燎坛方一丈,高一丈二尺,开上南出户,方六尺,三出陛,在坛南二十步丙地。其青城及望祭殿与行事陪祠官宿斋幕次,并令绞缚,更不修盖。先是,张杓为京尹,议筑斋宫,可一劳永逸,宇文价曰:"陛下方经略河南,今筑青城,是无中原也。"遂罢役。

  神位。元丰元年十一月,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:"按东汉坛位,天神从祀者至千五百一十四,故外设重营,以为等限。日月在中营内南道,而北斗在北道之西,至于五星中宫宿之属,则其位皆中营,二十八宿外宫星之属,则其位皆外营。然则为重营者,所以等神位也。唐因隋制,设为三壝,天神列位不出内壝,而御位特设于坛下之东南。若夫公卿分献、文武从祀,与夫乐架馔幔,则皆在中壝之内,而大次之设乃在外壝。然则为三壝者,所以序祀事也。"

  景德三年,卤簿使王钦若言:"汉以五帝为天神之佐,今在第一龛;天皇大帝在第二龛,与六甲、岳渎之类接席;帝座,天市之尊,今与二十八宿、积薪、腾蛇、杵臼之类同在第三龛。卑主尊臣,甚未便也。若以北极、帝坐本非天帝,盖是天帝所居,则北极在第二,帝坐在第三,亦高下未等。又太微之次少左右执法,子星之次少孙星,望令司天监参验。"乃诏礼仪使、太常礼院、司天监检定之。

  礼仪使赵安仁言:"按《开宝通礼》,元气广大则称昊天,据远视之苍然,则称苍天。人之所尊,莫过于帝,托之于天,故称上帝。天皇大帝即北辰耀魄宝也,自是星中之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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