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。


出自唐代诗人王维的《使至塞上》

单车欲问边,属国过居延。
征蓬出汉塞,归雁入胡天。
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。
萧关逢候骑,都护在燕然。

赏析
  737年(开元二十五年),王维奉命赴西河节度使府慰问将士,该诗即诗人赴西河途中所作。这是一首纪行诗,诗人身负朝廷使命前往边塞。诗即记述这次出使途中所见所感。

  首二句交待此行目的和到达地点,诗缘何而作,以及写作的地点并说明边塞的遥远辽阔。“欲问边”,是出使的目的。“单车”,是说随从少,仪节规格不高。诗于纪事写景之中微露失意情绪,这种情绪便是从“单车”二字引发出来。而后一句说身过“居延”这特殊的地域,则成为诗中描绘的风光景物的根据。

  三、四两句包含多重意蕴。由“归雁”一语知道,这次出使边塞的时间是春天。蓬草成熟后枝叶干枯,根离大地,随风飘卷,故称“征蓬”。这一句是诗人借蓬草自况,写飘零之感。古诗中说到蓬草,大多是自叹身世。如曹植的《杂诗》(其二)所谓“转蓬离本根,飘飖随长风”,就是著名的例子。本诗中的“出汉塞”恰与诗人此行相映照;而且,这三个字异国他乡的情味甚为浓厚,这就加深了飘零之感。去国离乡,感情总是复杂万端的,不管是出于有家难奔、有国难投的情势,还是像本诗中所写乃是因为负有使命。大约诗人这次出使,已自心境不佳,并不同于汉司马相如初得武帝青睐,出使西南夷那样的威风、气派。诗人的失意情绪或者同朝廷政治斗争有关。一向器重诗人的宰相张九龄即于本年四月贬为荆州长史。

  诗在表现上采用的是两两对照的写法。“征蓬”喻诗人,是正比。而“归雁”喻诗人则是反衬。在一派春光中,雁北归旧巢育雏,是得其所;诗人迎着漠漠风沙像蓬草一样飘向塞外,景况迥然不同。

  五、六两句写景描绘了边陲大漠中壮阔雄奇的景象,境界阔大,气象雄浑。这一联由两个画面组成。第一个画面是大漠孤烟。置身大漠,展现在诗人眼前的是这样一副景象:黄沙莽莽,无边无际。昂首看天,天空没有一丝云影。不见草木,断绝行旅。极目远眺,但见天尽头有一缕孤烟在升腾,诗人的精神为之一振,似乎觉得这荒漠有了一点生气。那是烽烟,它告诉诗人,此行快要到目的地了。烽烟是边塞的典型景物,“孤烟直”,突出了边塞气氛。从画面构图的角度说。在碧天黄沙之间,添上一柱白烟,成为整个画面的中心,自是点睛之笔。《坤雅》:“古之烟火,用狼烟,取其直而聚,虽风吹之不斜。”清人赵殿成说:“亲见其景者,始知‘直’字之佳。”这又是从用字上说。

  另一个画面是长河落日。这是一个特写镜头。诗人大约是站在一座山头上,俯瞰蜿蜒的河道。时当傍晚,落日低垂河面,河水闪着粼粼的波光。这是怎样美妙的时刻啊!诗人只标举一个“圆”字,即准确地说出河上落日的景色特点。由于选取这样一个视角,恍然红日就出入于长河之中,这就平添了河水吞吐日月的宏阔气势,从而整个画面更显得雄奇瑰丽。

  诗人把笔墨重点用在了他最擅胜场的方面——写景。作者出使,恰在春天。途中见数行归雁北翔,诗人即景设喻,用归雁自比,既叙事,又写景,一笔两到,贴切自然。尤其是“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”一联,写进入边塞后所看到的塞外奇特壮丽的风光,画面开阔,意境雄浑,近人王国维称之为“千古壮观”的名句。边疆沙漠,浩瀚无边,所以用了“大漠“的“大”字。边塞荒凉,没有什么奇观异景,烽火台燃起的那一股浓烟就显得格外醒目,因此称作“孤烟”。一个“孤”字写出了景物的单调,紧接一个“直”字,却又表现了它的劲拔、坚毅之美。沙漠上没有山峦林木,那横贯其间的黄河,就非用一个“长”字不能表达诗人的感觉。落日,本来容易给人以感伤的印象,这里用一“圆”字,却给人以亲切温暖而又苍茫的感觉。一个“圆”字,一个“直”字,不仅准确地描绘了沙漠的景象,而且表现了作者的深切的感受。诗人把自己的孤寂情绪巧妙地溶化在广阔的自然景象的描绘中。《红楼梦》第四十一回香菱学诗里说:“‘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’。想来烟如何直?日自然是圆的。这‘直’字似无理,‘圆’字似太俗。要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,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。”这就是“诗的好处,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,想去却是逼真的;又似乎无理的,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。”这段话可算道出了这两句诗高超的艺术境界。

  《使至塞上》为王维边塞诗的代表作。开元二十五年(737)春,河西节度副使崔希逸大胜吐蕃,王维奉唐玄宗之令出塞赴凉州宣慰,居河西节度使幕中。此诗即出塞途中所作。它叙写了作者奉命出使边塞的责任感和自豪感,以及塞外沙漠的壮景奇观,歌颂了唐帝国的幅员辽阔、国力强盛和声威远震的边功,但作者对这次战争的性质缺乏正确的认识。


黄河三尺鲤,本在孟津居。
草铺横野六七里,笛弄晚风三四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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